⒈ 猶列舉。
⒉ 標志方位。
⒈ 猶列舉。 南朝 宋 劉義慶 《世說新語·文學》:“樂令 善於清言,而不長於手筆。將讓 河南 尹,請 潘岳 為表。 潘 云:‘可作耳,要當?shù)镁??!?樂 為述己所以為讓。標位二百許語。
引潘 直取錯綜,便成名筆。”
⒉ 標志方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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